2. 部分市县对综合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有的市县认为当地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不高,综合治理措施的力度不大,没有全省“一盘棋”的思想;有的市县盲目乐观,满足于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的统计数据,片面地认为出生人口性别比已经明显下降,工作出现松懈的情绪;有的市县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认为本地区不存在“两非”行为,思想麻痹大意,对治理工作的复杂性认识不足。
(二)通过非法胎儿性别鉴定而实施选择性别的引产问题还比较突出。根据抽查的定点引产机构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的已婚非医学需要(已婚法定外怀孕)引产情况统计,已婚非医学需要引产(已婚法定外怀孕)551例,其中,引出女胎375例,占68%。这说明我省经过胎儿性别鉴定后进行选择性别的引产现象比较严重。
(三)引产手术管理还存在漏洞。一是个别定点引产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医学需要引产手术的会诊、审核、报批制度;二是医学需要引产现象出现异常。近两年来,医学需要引产中因死胎而实施引产手术的现象较为突出,如督查组抽查儋州市人民医院实施的医学需要引产56例,40例是因死胎引产。万宁市人民医院因死胎引产的情况也很严重。这种现象有违医学原理和自然规律,不排除有相当一部分是为了达到选择性别生育的目的,通过人为因素造成死胎后,以医学需要为由进行引产。
(四)B超机的监管还没有真正到位。一方面,从已婚非医学需要引产情况来看,引出的女胎比例达到68%,这说明有相当一部分孕妇是通过B超性别鉴定是女胎后,实施选择性别的引产手术。另一方面,虽然各地都普遍建立了B超机的管理制度,但是由于B超机在医疗机构的普及和技术的可及性,一些制度,如2人同时上机的规定在很多地方无法真正实施到位,给个别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五)孕情管理水平还很低。根据人口计生部门的人口信息系统过滤,2007年前3个季度全省出生的73705人中,提前一个季度掌握孕情的不到50%。有的地方由于查环查孕工作不扎实,导致有的法定外怀孕没有及时在怀孕早期采取补救措施,给选择性别生育的对象钻了空子。有的地方孕情管理不到位,没有做好全程跟踪服务,对擅自引产的也没有按照《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统计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分。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计划生育报表中全省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4.07,比同期住院分娩统计全省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的119.84低5.77个比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