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7年深圳市人事编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人发[2007]20号)
各区人事局(编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现将《2007年深圳市人事编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深圳市人事局
二○○七年三月八日
2007年深圳市人事编制工作要点
2007年,我市人事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落实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全国编办主任会议、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求真务实,大胆创新,大力加强公职人员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开发力度,深入开展政府管理体制创新,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健全人事编制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人事编制部门的服务能力与水平。
一、以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为重点,大力加强公职人员队伍规范化管理
1.切实抓好公务员制度的入轨运行。做好公务员登记收尾工作,完成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确定,做好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其人员的报批工作,建立公务员登记的动态管理机制。
2.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完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套改工作,出台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意见,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完善财政统发工资信息管理系统。
3.开展聘任制公务员制度试点。出台试点方案,在部分单位选择专业技术类和辅助类职位开展试点,招聘一批聘任制公务员。
4.继续推进公务员专业化改革。深化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化试点改革,完善改革配套措施,探索在其他系统开展公务员专业化建设。
5.健全公务员管理机制。研究出台公务员录用、试用期管理、职务升降、任免、培训、回避、辞职辞退等配套政策,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位说明书制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表彰活动;实施《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公务员专业化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