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建立社会信用数据库,形成规范的信用共享机制,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查询网络系统,构筑起诚信的技术基础平台,建立公平合理的信用评级机制。
建立政府信用监督和管理体系。政府应积极建立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并监督信用行业的规范发展,有效地解决信用执法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问题,维护信用执法的公正性。
19.完善人才社会保障
完善人才流动中的社会保险衔接办法,构建公平与效率结合、保障方式多层次、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的社会保障机制;
推进地方补充保险制度,鼓励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参加商业保险。
20.加大社会治安保障体系建设
高度重视并加快社会治安保障体系建设。针对深圳流动人口比例大的现状,按实际容纳人口的总量设置社会治安保障体系,加大投入,切实提高社会治安水平,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21.优化人文与安居环境
合理规划和高标准建设人文综合设施和生活后援设施;规划和建设一批科学、文化基础设施,大力支持哲学社会学科发展,资助文化艺术领域杰出人才建立个人工作室;研究制定人才安居政策;大力发展国际学校,实行人才居住证者子女入学户籍居民待遇政策;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水平,提供良好的医疗保障。
(六)人才基础战略--实现由过去人事职能工作为主,向重视并加强人才工作体制创新、人才信息化建设、人才统计体系建设、人才理论研究等基础工作的转变。
22.建立定期的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彻底破除目前存在的人才工作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积弊,形成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机制统一、工作程序统一、政策法规统一的人才工作格局,由市(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定期召集,举办由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保、教育、科技、财政、发展改革、公安等部门参加的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部署人才工作任务,联席解决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中各类问题,切实提高各部门在人才工作中的协调性。
23.加快人才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全面推进全市人才工作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加快人才管理的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建设人才信息数据库,实现全市人才信息联网,提高人才管理的现代化水平,逐步实现人才服务网络化,实行网上管理、网上报送、网上审批、网上办理,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公共信息化服务;
设计建立全市“人才目录”信息系统和人才信息发布制度,形成动态人才信息服务体系,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双向对称的供求信息服务,实现社会化、开放式的人才市场信息和人才政策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人才信息统计工作,设计人才信息管理标准,为人才研究、人才政策制定提供可靠的数据保障。
24.建立统一、规范的人才统计体系
研究建立一整套体现各类人才特点、多元规范的人才统计指标体系。科学确定人才分类统计指标和统计办法,对确有一技之长,市场需要、能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的人才群体,应给予其应有的承认并纳入人才统计范畴。
根据深圳非户籍人口比例大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人才统计的人口基数。确立公安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统计局的统计合作机制,实现人才统计数据的统一提供。
25.积极推动深圳特色的人才理论研究,推广人才工作成果
人才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综合而动态的任务,与特定区域经济社会形态、人文环境、发展沿革等有密切的关联,需要从理论规律上对人才发展总体把握,并不断探索。鼓励深圳市内外专家研究具有深圳特色、前瞻性强的人才理论,为深圳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发展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全市人才实际和理论研究工作的需要确定选题,每年举办若干期“人才论坛”;邀请专家学者、人才政策制定者和企业界代表对深圳人才长远发展问题进行研讨;资助出版深圳人才发展蓝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