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健全人才市场服务体系,提升人才市场效能
做大做强人才大市场,整合各类人才服务资源,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完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为各类人才在深圳创业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开发高技术含量的人才市场服务产品,形成特色服务品牌。加强与泛珠三角区域及国外人才市场的交流合作,积极推进深港人才智力共享;鼓励创办“猎头公司”和引进国际知名“猎头公司”来深合作;鼓励民间资本设立或参股人才中介机构,实现人才市场股权多元化;培育和引导行业协会为规范中介行为,实现行业自律发挥作用。
(四)人才激励战略--实现由传统的分配激励体系,逐步向以人才资本价值实现为本质、职业化管理为途径的激励体系转变。
13.建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放竞争的用人机制
深化党政机关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党政人才职位管理制度,完善选任制和委任制,实行部分职位聘任制和雇员制,积极探索公务员专业化改革。
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推行开放竞争为特色的聘任制和职务岗位管理为重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任、以岗定薪”,以职务岗位管理取代身份管理。
14.建立以人才资本价值实现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
完善党政人才分配激励制度,探讨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及物价消费指数联动的工资增长机制和与岗位价值、岗位绩效关联的岗位津贴制度;
逐步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建立企业家社会评价体系,鼓励企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实行期权、股权激励制度;
研究建立人才资本和科技成果有偿转移制度,积极推进技术成果入股、技术分红等制度;
建立年度创新人才奖励制度,大力度激励人才在技术应用领域、自然和社会科学理论等方面的持续创新,为创建创新型城市提供创新型人才保证。
15.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人才评价体系
创新党政人才评价制度,制定做好岗位说明书、岗位关键职责的编制基础工作,建立重在群众认可、注重工作实绩的考评指标体系和工作绩效考评与管理办法;
探索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制度,建立重在市场认可、出资人认可,注重经营管理业绩的考核评价办法,供企业参考;
推行专业技术人才执业资格制度,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才执业资格国际互认;制定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注重能力绩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办法;
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业绩为核心,兼顾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逐步完善和发展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内员工考评、社会中介人才评价组织评价和政府直接认定评价等方式,实现多元化评价。
(五)人才环境战略--实现由单纯物质生活环境改善为主,向人才政策法规环境、人才工作环境、人才事业发展环境及人才生活环境建设并行的转变。
16.加强人才政策创新,完善人才法规规章体系
围绕人才活力建设,加大人才政策创新与人才立法工作力度,全面清理现有的人才政策法规,及时删除陈旧过期的人才政策法规,适时研究出台促进人才发展、有利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人才政策与法规规章,不断提高人才工作效率,强化人才工作规范性。
17.优化人才创业环境
为创业人才在创业服务上提供一条龙高效服务;加强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科研人才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对重点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专项资助和生活补贴;为初到深圳创业或在深圳短期及兼职工作的各类创新人才,提供高品质低租金的人才公寓;为民间创新人员的发明专利以及创新性“非共识”项目提供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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