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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事业单位在海外设立研究机构或与海外研究机构联合进行项目研究;发挥驻外机构作用,加强与所在地留学生组织、华侨华人专业团体、知名人才中介机构的合作,构筑海外吸引人才网络,制定海外人才引进目录,充分利用海外人才资源,拓展人才引进范围。

  充分利用高交会、文博会等各类展会,吸引留学人才来深创业;继续扶持和加强留学生创业园建设,推动留学生产业基地建设,以产业发展集聚国际化人才。

  4.加强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

  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放宽创新型人才入户政策,加大力度支持拥有重大突破技术和项目的创业人才来深圳创业;

  加强基础研究人才的吸引,支持构筑高水平人才交流平台,以深圳现有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高水平建设为中心,加大投入,实现基础研究人才的集聚和辐射;

  建立技能人才引进机制,完善技能人才引进限时办理和服务承诺制度,为人才入户、办理人才居住证等提供便捷服务。同时建立健全技能人才服务体系,以高技能公共训练服务平台为依托,提供技能训练、资格认证、信息交流、技术实验、成果评估与展示、健康检查等多项服务。

  重视引进哲学社会科学、城市规划、城市管理、法律、会计、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

  鼓励支持企业研发机构以项目引进各类人才。

  (二)人才开发战略--实现由注重形式,向基础型、战略型,具有持续、长效机制内涵的人才开发系统的转变。

  5.人才开发主体多元化、人才开发系统结构化

  成立专门人才职业训练管理机构,实现人才培训资源的整合,由专门职业训练管理机构承担全社会各类人才培训的总体规划和指导工作。

  在强化用人单位人才开发主导作用的同时,引导和鼓励深圳各类学校的教育资源与社会资源协同做好人才开发工作,实现人才开发主体多元化;

  跨越式发展高等教育。在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化和优质化的基础上,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对现有高校坚持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同步推进,实现跨越式发展。继续办好深圳大学,到2010年实现教学型向高水平教学研究并重型大学的转变,提升综合竞争力;

  进一步办好大学城,以全日制理工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为我市产业发展培养大批急需的高科技、现代物流、金融、旅游、文化、中介和先进制造业等高级专业人才。采取积极引进、合作办学,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办学等形式,推动高等教育跃上新台阶。

  继续实施“党政人才培养行动计划、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行动计划、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行动计划、高技能人才培养行动计划、国际化人才培养行动计划”,加大公务员队伍建设,着力培育职业企业家,建设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大力培养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大力度支持技能型人才开发,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成长与开发的结构化系统;

  加强对中小企业人才培养的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为中小企业人才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6.探索新型的公务员培养方式,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

  按照《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培训的总体要求,建立市场化运作条件下的分类培训和专业培训体系,在认真研究总结组织调训、自选培训、涉外培训和实践锻炼等培养方式的基础上,探索新型培养方式,注重培训效果,使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7.整合社会资源,培养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行动计划。以提高市场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重点,培养造就一大批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加大政府在信息、资金和场地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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