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开展我市事业单位进人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深人发〔2007〕67号)
各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进人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人事部决定自2007年7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事业单位进人督导检查工作。为做好我市事业单位进人督导检查工作,根据省人事厅《转发事业单位进人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7〕20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内容和重点
通过检查,加大贯彻落实国家及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法规的力度,总结各区、各部门在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并处理存在问题,完善公开招聘办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及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在各区、各部门及各事业单位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包括管理办法、公开招聘人员情况、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等。检查的重点是: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规范程度。事业单位进人是否按规定全部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的具体做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做到公平公正,有否设置歧视性条件,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备案。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方法的创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哪些创新的方式,是否符合本区、本部门及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事业单位的实际需要,取得了哪些成效等。
二、检查工作步骤
(一)事业单位自查。8月20日前,各事业单位按照《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本通知要求,对本单位自2006年1月1日以来的进人情况进行自查,摸清情况,查找问题,整理好职员和雇员的聘用资料,形成自查报告报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