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紧急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当前我市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萍府办字〔2006〕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接到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赣办发电〔2006〕33号”《关于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迅速贯彻通知精神。据气象部门预报:6月3日-5日,全市将有一次明显的连续暴雨过程,并伴有局地强降水,降水量可达70到80毫米,局部可能达到100毫米以上。6-8日主要降水带有所南压,强度稍有减弱。9-11日我市又将有一次降水过程。6月份我市进入防汛关键时期,防汛形势十分严峻。现就做好当前我市的防汛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迅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紧急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各县(区)政府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将《江西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电传到各部门、各乡(镇),认真领会精神,提出预防措施,抓好落实。
二、切实加强对防汛和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领导,坚决落实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和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严峻性,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克服麻痹侥幸思想,进一步加强防汛和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领导。要按照防汛和防御地质灾害预案的要求,切实把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到县(区)、乡(镇)、村,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各级各类水库防汛责任人要迅速检查落实各类水库各项防汛准备工作,有关县区、乡镇和部门要组织人员进行巡查,尽快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三、切实加强监测,认真做好防范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气象部门要加强对灾害天气的预测预报;水利部门要加强水情监测,及时通报信息,加强水库的安全管理和科学调度,加强对病险水库和堤防的巡查,确保防洪工程安全;国土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特别是要加强对山边、水边、低洼地的监测,发现地质灾害苗头及时转移群众,确保人员安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防汛预案,加强重点防汛部位的巡查,及时排除隐患,如发现可能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大隐患,要及时撤离群众,确保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四、切实加强值班。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值班,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在岗在位。各级防汛、气象部门要加强全天候值班,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实时的雨水情况和汛情。由于预报3~5日的明显降水过程又逢周末假期,特别强调各县区、各单位要提前安排好值班、带班人员,做好防范的各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