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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萍乡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萍乡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通知
(萍府办字〔2006〕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萍乡市食品生产加工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六月十三日

萍乡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
(萍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六年六月二日)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江西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6〕34号)要求,为切实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秩序,保障人民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2006年萍乡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萍府办发〔2006〕5号)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打防结合、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业秩序,切实提高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业的长效监管机制,保障广大人民的食品消费安全,为建设创新和谐平安萍乡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的普查摸底、登记建档工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建档率达到100%。
  (二)全面整治和依法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和不具备必要的生产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三)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区域监管责任覆盖面达到100%。
  (四)基本完成国家质监总局要求的28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严格审查企业生产条件。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条件达标率达到100%,重点品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达标率达到80%以上。
  (五)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督检查的覆盖面达到95%以上,全年累计监督检查品种覆盖面达到90%以上,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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