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卫生统计报表首次网络直报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卫生统计报表首次网络直报的通知
(深卫规财发[2007]89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社会办医院、各门诊部:

  根据国家新的《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2007)》和《广东省卫生统计工作手册》(2007年9月),从2007年11月开始实行统计数据的网络直报。根据广东省卫生厅网络直报会议的精神和“全国卫生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的功能设置,从本次网络直报开始,我市的所有医疗卫生部门的统计数据报送将实行辖区管理方式。现将首次网络直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表种类

  1.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站)、疗养院、门诊部等填报卫统1-1表和卫统2表;

  2.卫生院填报卫统1-2表和卫统2表。

  二、填报内容

  1.卫统1-1季报表和卫统1-2季报表填报:一基本情况、二人员数、三床位数、六收入与支出、八医疗服务;

  2.卫统2表的所有可填项必须填报完整。

  三、报告期

  填报的表是第3季度报表,但填报数据的统计范围是2007年1-9月份。

  四、填报方式和报送途径

  网络直报,直接登陆“全国卫生信息网络直报系统”上报数据。

  五、上报时限

  1.各基层单位的数据填报、审核、上报必须在2007年11月18日完成;

  2.各区卫生局必须在2007年11月20日之前完成审核、上报。

  六、注意事项

  1.本次网络直报填报的数据内容和内涵较以往都有了很大改变,在填报时按新的《广东省卫生统计工作手册》要求进行填报。着重注意表1和表2人员统计口径,本次人员统计范围是:按月底支付工资的职工统计,包括各类临聘、返聘半年以上人员。不包括离退休人员和聘用不足半年的临时人员。

  “2.1.4工勤技能人员”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人员,分为技术工和普通工。技术工:包括护理员(工)、药剂员(工)、检验员、收费员、挂号员;不包括实验员、技术员、研究实习员(此三类人员计入“其他技术人员”),也不包括经济员、会计员和统计员等(计入“管理人员”)。普通工:原工勤人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