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劳社秘[2003]12号)


各县、区劳动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暨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的通知》精神,为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现将《合肥市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合肥市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技工培养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按照劳动保障部《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计划》和“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的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劳动保障部提出的“需求定向、企业主导、行业参与、条块结合、政府帮助、政策支持”的工作方针,从适应经济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要出发,充分依靠行业和企业,建立企业、学校培训基地,普遍开展技能振兴行动,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

  二、目标任务

  瞄准企业生产急需,采取切实措施,面向行业、企业、学校、劳动力市场和社会大力开展机电类现代制造技术高技能人才培训,力争到2005年,使我市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数量明显增加,在技术工人中所占比重提高3-5个百分点,其中中青年高级技工的比重达到30%左右。

  三、实施范围

  (一)重点培训范围:市机电行业、市轻纺行业、市化医建行业、合肥地区大、中企业、合肥地区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下岗失业人员、劳动力市场求职人员及社会其它人员。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