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国有企业“双退”改革操作程序》的通知
(合经贸企[2003]38号)
各县、区经贸委,行业办公室、纺控公司,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确保国有企业“双退”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合政[2002]96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委特制定了《合肥市国有企业“双退”改革操作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00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合肥市国有企业“双退”改革操作程序
一、企业资产和土地评估
1、具备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土地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土地评估;
2、评估结果分别报市国资办、市国土局备案,办理评估核准或确认、备案手续。
二、制定企业改革方案
(一)改革方案的基本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资产、负债、土地及人员情况);
2、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及改革的方式选择;
3、国有资产退出界定(包括剥离、核销、奖励、提留、预留、出售优惠等);
4、职工国有身份退出及相关费用测算;
(1)职工国有身份退出原则;
(2)职工国有身份退出程序;
(3)职工国有身份退出及离退休人员等有关费用测算;
包括拖欠职工费用、职工身份退出补偿金或补助费、特殊群体费用、职工遗属补助、征地农民工费用等;离退休人员医药费及管理费预留、离休人员其他费用预留以及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的企业补贴一次性费用等;水电分离与物业管理费用等。
5、新体设工;
6、改革的组织领导及进度安排;
7、请求政府解决的问题;
(二)制定方案应依据的有关政策与法律
1、合政[2002]96号文件;
2、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2002年第2号会议纪要;
3、国家统计局1990年《关于
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