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03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劳社[2003]7号)
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03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元月二十三日
2003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03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做到三个创新、实现两个转变,即: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创新工作领域,实现从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向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和再就业转变,从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逐步向规范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转变。同时,继续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依法规范劳动关系,深化企业分配制度改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发展。
一、全面贯彻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一)认真落实促进再就业各项政策措施。建立促进再就业政府目标责任体系,强化全市就业目标管理。建立再就业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和再就业政策投诉举报制度,确保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小额贷款、免费服务、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等各项促进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
(二)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提倡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进一步完善社区公益性组织和各区百帮就业服务中心的功能,树立全市再就业品牌。2003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岗位4.8万个,其中,提供非正规就业岗位4000个,公益性岗位2000个。农村新增劳务输出2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三)进一步完善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四级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已建立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使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的要求落到实处。工作任务重的区属乡镇在年内基本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四)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县、区劳动力市场功能,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都要开设专门窗口,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培训申请、技能鉴定申报、档案管理、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等“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