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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水资源综合利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水资源综合利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办〔2007〕9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水资源综合利用“十一五”规划》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广东省水资源综合利用“十一五”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十一五”时期全省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建设节水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粤府〔2006〕46号)精神,制订本规划。

  一、现状和问题

  (一)全省水资源总量及特点。

  广东省年均降雨量为1771毫米,年均水资源总量为1830亿立方米,年均入境水资源总量为2361亿立方米。流经广东省的西江、北江、东江和韩江年均水资源可利用总量分别为708.4亿立方米、144.3亿立方米、134.4亿立方米和86.1亿立方米。广东省水资源利用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人均占有水资源量较低。全省人均本地水资源占有量为2100立方米,低于全国人均2200立方米的水资源占有量。二是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汛期降雨径流占全年的70%-85%,主要以洪水的形式出现;枯水期易出现旱情。各区域自然分布的水资源与各行政区的需水量不一致。三是水质总体较好,局部河段污染严重。全省各江河水质良好,其中,19个地级以上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漠阳江、潭江等江河干流水道水质一般优于Ⅲ类,除个别河段外跨省界河流水质均达到II类至Ⅲ类。但局部地区河段污染严重,流经珠江三角洲城市的河流江段及水量较小的跨市河流水质一般为IV类、V类。

  (二)需水预测。

  以2005年为基准年,在正常来水年份情况下,预计2010年和2020年全省河道外需水量分别为494亿立方米和517亿立方米,其中农业需水量分别为230亿立方米和195亿立方米,工业需水量分别为168亿立方米和223亿立方米,生活需水量(含生态用水)分别为96亿立方米和99亿立方米。

  (三)主要成效。

  1. 水资源调配体系综合利用能力进一步加强。至2005年底,全省有效灌溉面积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64.07万公顷增加到162.87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77.5%。现有引水、提水和调水的工程规模达512亿立方米,基本满足全省城乡用水需求;城市自来水普及率达98.8%;农村饮水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基本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问题;东深供水四期改造等工程的建成使用,有效加强了对香港和深圳等地的供水保障;通过合理调配主要水系,河道生态需水保证率达到80%,江河通航能力进一步提高,小水电开发成效显著,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环境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2. 防洪排涝体系不断完善。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全省已建成江海堤防1.6万公里,大中型水库317座、总库容达358.6亿立方米;已建成机电排灌工程3.6万宗、总装机容量达126.8万千瓦。全省水文站网、重点江河洪水预警预报系统和重点水库洪水调度系统初步建成,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大江大河、重点地区、重要防洪工程体系和洪水调度方案及各类应急预案。

  3. 水资源非工程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全省已初步形成区域和流域相结合,以取水、供水、用水、排水、水生态保护和防治水害为主体的水资源管理机制;初步建立起水政策法规体系和覆盖全省的三防指挥系统;编制完成了水功能区划和水源保护区设置规划,开始实施限制排污总量方案和排污口监督管理。

  (四)主要问题。

  受全球气候变化和区域水环境改变的影响,全省防治洪涝、干旱、水污染和咸潮上溯等水患的任务艰巨;随着全省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水资源综合利用中供、用、排、耗关系和用水结构出现重大变化,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水环境安全面临严峻挑战,部分区域水生生物资源受到严重威胁。

  1. 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水资源配置能力亟待提高。珠江三角洲等经济发达地区用水需求量激增,但蓄水能力不足,水资源短缺问题突出;粤北山区调蓄能力相对较强,但需水量相对较小,水资源未充分利用;东江流域和雷州半岛资源性缺水严重;西江水量丰富,但利用率低;农村供水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自来水普及率仅为738%,大部分地区缺少备用应急水源。

  2. 部分水域水质污染严重,水质性缺水问题亟待解决。全省主要江河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仅为57.6%,城镇污水处理率仅为40.2%,大中城市河段污染较为严重,生态环境建设及生态恢复能力不足,部分水库水质呈现富营养化状态,水生生态受到不同程度影响。珠江三角洲及粤东等地区水土资源过度开发,水土流失严重,已出现水质性缺水问题。

  3. 水资源利用效率低,城乡人均耗水量偏大。全省水资源已利用量占主要江河可利用量的30%,其中,西江利用率仅为1.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47%,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不足0.5.广东省年人均用水量为499立方米,高于全国人均427立方米用水量;城乡人均生活用水量分别为每日227升和每日147升,分别高于全国城乡人均每日212升和每日68升的生活用水量。

  4. 防洪减灾能力有待提高。主要江河防洪工程体系不完善,防洪(潮)能力不强。县级以上城市防洪标准达标率仅为40%;部分水利工程设施老化,配套不全,存在重工程建设轻工程管理的现象;水情监测预报能力和防治山洪灾害能力不强,城市与农村、沿海地区与山区的水利防灾减灾能力发展不平衡。

  5. 水资源管理体制有待完善。各涉水部门协调机制以及江河水库水资源统一调度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基层水资源管理组织亟待健全,水资源现代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树立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科学治水理念,以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为出发点,优化配置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水型社会;实行水污染总量控制,开展流域综合整治,强化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环境建设,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实现从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两个转变”,建立健全城乡水利防灾减灾体系;正确处理水利公益性与经营性关系,建立健全科学、高效、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主要目标。

  1. 水资源配置目标。基本建成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需求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城市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99%,乡镇(含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80%。统筹规划,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从2006年至2008年重点解决农村199.7万人口饮用水含氟、砷超标和饮用苦咸水等饮水不安全问题。

  2. 水资源保护目标。主要江河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80%以上;全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其中,山区达到98%;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以上,其中,山区达50%以上,全省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90%以上。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达84.9万公顷。

  3. 节水目标。平均每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05年下降25%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05年下降20%,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水定额控制在每日200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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