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再就业援助开展情况。
3、再就业资金投入。主要有:
(1)在财政预算收支科目中增设“就业补助”款级科目,将促进再就业的资金列入预算,确保落实到位;
(2)原安排的用于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资金规模不变,通过调整使用方向安排一部分用于促进再就业情况;
(3)用于社会保险费补贴支出情况;
(4)用于免费职业介绍补贴支出情况;
(5)用于免费再就业培训补贴支出情况;
(6)用于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经费支出情况;
(7)用于岗位补贴支出情况;
(8)用于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情况;
(9)用于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支出情况等。
4、强化再就业服务。主要有:
(1)开展免费职业介绍情况;
(2)开展免费再就业培训情况;
(3)实行“一站式”就业服务情况。包括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档案管理等方面;
(4)开展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情况;
(5)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及其公开发布系统情况。
5、帮扶困难群体就业。主要是:
(1)制订出台帮扶困难群体就业的具体办法;
(2)建立公益性岗位空岗报告制度;
(3)由政府出资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困难群体就业。
6、再就业工作基础建设。街道社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建立就业再就业工作基础台帐和基层信息网络,建立再就业工作报告、通报制度,统计信息及时上报,数据准确。
三、联席会议的形式及职责分工
联席会议办事机构设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办公室,劳动保障、财政、工商、国税、地税、人行等部门各明确1名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集中办公,负责各项政策落实的具体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由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按季度召集,每季度10日左右召开。各参会单位要围绕各自的职责分工,通报再就业工作的落实情况,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研究解决政策难点,督促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数据或统计资料。同时,每半年各部门要写出书面的工作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