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全市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合就[2003]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再就业政策落实的合力,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再就业责任体系,确保全市各项再就业工作目标的实现,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再就业工作自查活动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3]28号)以及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皖再就办[2003]2号)精神,决定在我市建立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参加单位
联席会议的参加单位为市经贸委、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民政局、统计局、卫生局、公安局、规划局、市容局、烟草专卖局,瑶海区政府、庐阳区政府、蜀山区政府、包河区政府,市总工会,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二、联席会议讨论的内容
重点围绕我市净增就业岗位数、落实再就业政策、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强化再就业服务和帮扶困难群体就业等五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促进再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责任制和基础工作等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一)五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净增就业岗位数。净增就业岗位数(同新增就业人数)为以下三类人数净增加之和:
(1)单位从业人员数;
(2)城镇私营个体从业人员数;
(3)社区公益岗位和其他灵活形式从业人员数。
2、落实再就业政策。主要包括:
(1)再就业优惠证发放情况;
(2)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建立、担保资金到位和发放情况;
(3)税收减免政策落实情况;
(4)行政性收费减免落实情况;
(5)再就业经营场地落实情况;
(6)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政策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