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县级交通部门检查情况:全省县级交通部门组织检查组321个,参加督促检查人数2608人,检查企业2510个,排查隐患4758条,已整改隐患4282条,整改率为90%,投入整改资金1441.24万元。县级挂牌整改隐患826条,已整改657条,整改率为80%,投入整改资金574.91万元。
(三)市州交通部门检查情况:市州交通部门组织各类督查检查组166个,参加督查人数2048人,检查企业566个,排查隐患2065条,已整改隐患1817条,整改率为88%,投入整改资金3860万元。市级挂牌整改隐患464条,已整改370条,整改率为80%,投入整改资金823.3万元。
(四)省检查督查组检查情况:组织各类督查检查组76个,参加督查人数310人(次),检查企业263个,排查隐患193条,已整改隐患172条,整改率为90%,投入整改资金259万元。省级挂牌整改隐患18条,已整改11条,整改率为61%,投入整改资金292.6万元。
(五)省级安全隐患台账上报情况:14个市州交通局上报省级安全隐患233条(水上交通26条、道路运输25条、交通基础设施182条)。其中:岳阳2条(水上交通1条、交通基础设施1条),湘潭8条(全部为交通基础设施),株洲8条(水上交通2条、道路运输4条、交通基础设施2条),衡阳3条(水上交通2条、交通基础设施1条),郴州134条(水上交通5条、交通基础设施129条),益阳35条(水上交通3条、道路运输9条、交通基础设施23条),娄底15条(水上交通1条、交通基础设施14条),邵阳9条(水上交通6条、道路运输1条、交通基础设施2条),湘西自治州11条(水上交通2条、道路运输9条),张家界2条(水上交通1条、道路运输1条),永州6条(水上交通3条、道路运输1条、交通基础设施2条),长沙、常德、怀化等3市未上报省级安全隐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单位主要领导没有带队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宣传贯彻力度也不大,单位职工、特别是一些船员、驾驶员和施工人员不知道“百、千、万”行动的具体内容,隐患排查工作不实,整改措施不力。
二是安全隐患整改率不高。县级挂牌隐患整改率为80%、市级挂牌隐患整改率为80%、省级挂牌隐患整改率为61%,安全隐患整改率偏低。三是部分地区和单位对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工作不重视,已建立的台账内容不全面、不规范,大部分还没有建立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个别单位对活动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既不负责任、又不及时,有的信息表格填报不完整、不规范,总结内容空洞,致使全省的总结和报送工作十分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