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厅转发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湘交基建字〔2007〕562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严把公路项目开工建设关,现将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56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辖区内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须对已开工建设的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情况按附件二的要求进行汇总。
二、对不符合施工许可条件且已开工建设的公路建设项目,要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完善相关手续,争取年内完成施工许可工作。
三、对于确实有困难暂时难以完成的项目,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写出文字书面说明,经市州交通局或行业管理局审查后上报省厅。
四、各市州交通局和行业管理局要加强对项目施工许可的管理,督促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施工许可工作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