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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态环保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551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 建立健全职称申报培训审核制度。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生态环保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达到10学时以上。其中,申报晋升各级生态环保类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达到30个学时以上。

  3、建立健全评估检查制度。人事、环保部门联合拟定和完善有关评估标准,对各有关单位落实广州市生态环保行业“551工程”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并提出指导改进意见。

  4. 建立健全证书登记和统计制度。各单位应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生态环保“551工程”的学习情况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基地应对组织开展的生态环保“551工程”项目进行登记管理和统计,并向市环保、人事部门及市继续教育协会上报。

  5. 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制度。定期对生态环保培训基地的机构、设施、经费保障、制度建设、培训内容及其效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培训基地完善有关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培训水平。

  (三)经费保障

  1.政府部门支持一点。各级人事部门继续教育专项经费对生态环保“551工程”重点项目给予一定支持,每年选择部分选题新、层次高的高级研修班和知识更新讲座,纳入市、省以及国家人事部门继续教育项目整体规划,提供一定经费支持。

  2.各单位解决一点。生态环保“551工程”各级牵头、配合单位要积极筹措生态环保“551工程”培训经费。列入“551工程”范围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教育培训经费。各单位按照规定比例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要将生态环保“551工程”培训作为重点领域之一。

  3.培训机构收取一点。生态环保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可按照省、市物价部门的规定和核定的标准向学员及其所在单位适当收取一定的费用。培训基地要尽量降低培训成本,严禁以“551工程”名义举办盈利性培训。

  4.社会资金支持一点。生态环护教育基地在开展培训工作中,可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适当考虑经济效益,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和社会资金支持生态环保“551工程”培训。

  (四)服务体系

  1. 搭建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各级环保、人事部门应协调相关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积极为生态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搭建服务平台;不断创新培训方法和方式,提高生态环保专业继续教育管理的手段与水平。

  2. 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调动必要的资源,加强生态环保继续教育基地的建设,将其建设成为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示范性强的优质继续教育施教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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