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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态环保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551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岗位培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有关生态与环保岗位上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采取业务进修、专项培养、学术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3. 网络远程教育培训。充分利用网络通讯、卫星传输、广播电视等现代化远程教育手段,参加远程继续教育培训。

  4. 自学。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不同需要,采取自选、自修等方式进行个性化的继续教育培训。

  七、组织领导

  成立广州市生态环保专业“551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市人事局分管局领导

  副组长:市环保局分管局领导

  组 员:市人事局培训教育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

      市环保局组织人事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

      市环保宣教中心分管领导

      市环保科研所分管领导

      市环境保护专业继续教育基地负责人

      市环保规划、生态环保专业继续教育基地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组织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组织人事处处长兼任,副主任由市环保局组织人事处分管副处长、市环保宣教中心分管领导、市环保科研所分管领导兼任。

  八、组织方式和保障机制

  (一)组织方式

  按照 “全市统一规划、人事部门指导、环保部门牵头、继续教育基地落实、各有关单位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

  1.人事部门指导。由我市各级人事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生态环保行业“551工程”的实施。

  2.环保部门牵头。由我市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牵头“551工程”的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年度培训计划,指导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3.继续教育基地落实。由广州市环境保护专业继续教育基地、广州市环保规划、生态环保专业继续教育基地负责本方案的具体落实。

  4.各有关单位参与。各单位培训管理部门组织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生态环保继续教育,积极配合做好报名发动等工作。

  (二)制度保障

  1. 建立健全生态环保培训目标考核制度。各区、县级市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等环保目标责任单位,应将生态环保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政府环保目标考核内容,确保每年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大力推进生态环保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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