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优先培训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市政建设等部门以及重点发展产业中的专业技术骨干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四、培训对象
主要是我市各行各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重点培训从事环境保护技术和管理工作以及其他与生态环保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培训内容
(一)环境保护综合知识公修课培训
在全市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知识公修课,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形势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
(二)生态环保专业专项业务培训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开展生态环保专业有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专项培训。主要包括: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生态环保法制管理;2.污水处理;3.烟气脱硫;4.高效除尘;5.噪声治理;6.固体废物管理;7.核辐射核源头管理;8.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9.环境监测;10. 环境影响评价与管理;11.环境规划;12.城市生态规划与生态设计;13.城市生态建设与生态修复;14.循环经济理论与企业清洁生产;15.企业环境管理体系;16.生态农业与生态林业;17.环境安全监督管理;18.生态环保教育与现代文明;19.生态环保伦理与构建和谐社会;20.系列创绿(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21.环境经济理论与实践;22.其他有关方面的内容。
六、培训方式
(一)高级研修班
按照全市的统一规划,每年举办不少于6期的生态环保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 并争取列入省人事厅、国家人事部级计划。
(二)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讲座
每年以培训生态环保领域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重点,举办不少于40期的生态环保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讲座。
(三)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的继续教育
依托重大的科技项目、技改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课题,培训生态环保行业的专业技术骨干,推进项目与人才的一体化建设。
(四)其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
1. 集中短期培训。结合本单位实际和专业工作的需要,合理安排时间,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形式多样的集中短期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