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态环保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551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人发〔2007〕108号)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环境保护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加强我市生态环保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州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551工程”)实施办法》(穗人发〔2006〕88号)的要求,现将《广州市生态环保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551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人事局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广州市生态环保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551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根据《人事部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和《广州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551工程”)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快建设活力广州、文化广州、祥和广州、生态广州为目标,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计划从2006年至2010年,每年开展生态环保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约4000人次,5年内共培训20000人次。
三、实施原则
(一)着力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不断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紧密结合我市生态城市建设和生态环保专业技术岗位的实际需求,紧跟世界领先的生态环保管理和技术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