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度建设
1 、实行统计登记制度。按照市人事局实施 “551 工程 ” 的统一规定,对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参加 “551 工程 ” 的课程、学时、考核等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登记和管理。
2、实行证书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551 工程 ”的学习情况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记录相应学时,其培训学时等同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课培训的学时。
(三)服务体系建设
1 、搭建服务平台。积极为继续教育供需双方搭建服务平台,按照国家人事部、农业部制定的现代农业领域专业科目培训大纲,组织本行业领域的教材库和师资库,实现继续教育的优势互补和共享。
2 、加强施教机构建设。广泛调动社会资源,与各区(县级市)农业、人事部门紧密结合,按照市人事局的总体要求,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建设一批高质量、示范性、社会化的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
3 、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依托 “广州农业信息网 ” 建立现代农业领域 “551 工程 ” 信息化服务平台,开展信息发布与共享、数据统计与查询、在线学习与交流等活动。
(四)经费保障
1 、人事局继续教育专项经费对现代农业领域 “551 工程 ” 重点项目给予一定支持,每年在现代农业领域选择部分选题新、层次高的高级研修班,纳入市人事局整体规划,提供一定经费支持。市农业局现有继续教育和培训专项经费向 “551 工程 ” 重点倾斜。
2 、列入 “551 工程 ” 范围的相关单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比例落实教育培训经费,并重点向 “551 工程 ” 项目倾斜。
3 、有关施教机构开展面向学员自愿参加的培训活动,可根据培训项目和类型,本着 “ 公开、透明、自愿 ” 的原则,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和核定的标准向学员收取一定的费用。杜绝以 “551 工程 ” 名义举办盈利性培训,所有收费培训项目须按程序报批,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其他
1 、农业专业技术人才每年参加包括 “551 工程 ” 在内的各类继续教育和培训的时间累计要求不少于 15天或 90 学时。
2 、鼓励农业相关单位把专业技术人才参加 “551 工程 ” 培训的情况作为职业能力考核的内容,并和人员的岗位聘用与工作使用结合起来。
五、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