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木材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木材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字〔2007〕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萍乡市木材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萍乡市木材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加快绿色生态萍乡建设,认真做好全市木材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快生态环境建设等有关方针政策为指导,以《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央和省《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江西省森林限额采伐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的决议》、《江西省木材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国家和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谢亦森关于做好林业工作的指示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打击非法无证木材加工企业为重点的木材加工企业清理整顿活动。
  通过对全市木材加工企业的清理整顿,取缔和关闭违法设立的木材加工企业,有效治理木材加工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厂点过多过滥的状况,遏制过量消耗森林资源的势头。
  通过清理整顿,强化对木材加工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偷砍、盗伐林木和收购、经营加工非法来源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全市木材加工企业的合理布局,建立规范的木材加工秩序,扶持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生产技术先进、积极兴建工业原料林基地、对当地经济辐射带动作用强的木材加工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促进全市木材加工行业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萍乡市木材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朝新 市政府副市长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