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全市廉政工作及任务分工的意见
(萍府办字〔2007〕39号)
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全市廉政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积极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创新体制机制,抓好源头治腐,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建设活力萍乡、繁荣萍乡、和谐萍乡提供政治保证。
一、主要任务
1、围绕实施“民生工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民生工程”中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职能部门)
2、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督检查,抓好商业用地、工业用地、行政事业单位用地的专项清理工作,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商业管理办公室、市经贸委、市审计局、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市监察局)
3、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落实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矿产资源非法生产。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煤管办、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市监察局)
4、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执法活动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强化对市招投标中心的监管,规范招投标领域的秩序,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协办单位:市建设局、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5、加强对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督,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协办单位:市审计局、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市房管局、市监察局)
6、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效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和执行环节分离。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公共政务管理局)
7、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执法监察,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反
环境保护法的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