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符合GMP要求,经营企业对所销售的保健食品索证率达100%,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广告得到有效遏制;
(九)大中型食品专业批发市场、超市全面推行进货索票索证制度,基本消除无照经营食品行为,无照率控制在3%以内,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应设立12315投诉点;
(十)对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餐饮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96%以上;
(十一)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县城以上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85%以上,食品卫生B级以上信誉单位在去年基础上增加不少于8家;
(十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显著提高。
三、工作重点
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整治,重点监管和整治农业投入品污染;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学校食品安全联合整治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品种为粮、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食用盐等10类食品。
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区域为农村集贸市场、无公害蔬菜生产产地、蔬菜批发市场、食品批发市场、食品超市、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点。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整治力度。
1、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一是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彻底杜绝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生产、销售、使用;二是整治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投入品的行为;三是整治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整顿水产品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管和指导。
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示范养殖场的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规范种、养的过程控制,开展农产品编码和可追溯的质量监控模式试点工作,培育农产品知名品牌。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规范抽检程序。重点加强对禁用限用高毒农药和混配农药的质量抽检,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对例行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区域和农产品进行跟踪检查和专项整治。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