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字〔2007〕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萍乡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四月四日
2007年萍乡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推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众满意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消费食品安全放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部门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突出开展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专项整治,使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食品安全危害,防止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我市食品安全,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一)市中心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严禁注水肉、病害肉上市;
(二)县(区)建成符合《生
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规定标准的定点屠宰厂(场),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总数增加5个以上,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总数增加11个以上;
(四)畜产品兽药残留超标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五)对列入许可证管理的28类食品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新增10-15家QS认证企业,坚决取缔食品生产加工非法厂、点,获证企业食品强制性标准采标率达到100%;获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达标率达到100%;
(六)严禁重点品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品用原料;
(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区域监管责任覆盖面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