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工商企业与经济薄弱村开展结对帮扶的意见》的通知
(苏办发[2007]36号 2007年9月26日)
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经贸委、省国资委、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农林厅、省乡镇企业局《关于推动工商企业与经济薄弱村开展结对帮扶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关于推动工商企业与经济薄弱村开展结对帮扶的意见
(省经贸委、省国资委、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
省农林厅、省乡镇企业局 二00七年八月十七日)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为扎实推动工商企业与经济薄弱村开展好结对帮扶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开展村企挂钩、结对帮扶是省政府确定的2007年50项重点工作任务之一,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参与、政策激励、合作共赢的原则,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组织有实力的企业与1011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开展多种形式的结对帮扶,确保完成年度任务;承担帮扶任务的企业要围绕经济薄弱村“八有”建设和每年20%左右贫困户脱贫的目标,充分利用企业在产品、市场、资金、信息、技术和人才方面的优势,帮助经济薄弱村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帮助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具体包括:帮助经济薄弱村发展高效益、外向型、规模化的现代农业;帮助经济薄弱村利用本地资源,发展二三产业,壮大村级经济;帮助低收入农户发展有特色、有市场、有效益的种植业、养殖业项目;帮助培训劳动力,提高素质,扩大就业;帮助经济薄弱村加强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开展帮扶济困;弘扬三创精神,培育文明乡风,共创文明单位。
二、帮扶形式
结对帮扶应以产业化扶贫为重点,根据产业特色和联片开发的需要,可采取“一企一村”、“一企多村”、“一村多企”等多种结对形式。在村企双方充分了解、沟通、理解的基础上,结合双方实际,发挥各自优势,可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帮扶方式,制定具体的结对帮扶方案。
(一)合作开发。以项目合作开发为纽带,由帮扶企业提供资金、技术、品牌、管理等,被帮扶村提供土地、劳动力,共同开发高效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业旅游等项目。
(二)产业推动。通过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投入,在结对帮扶村建立农产品原料基地;通过产业转移、来料加工、定牌生产等形式,在结对帮扶村建立配套产品加工基地;通过合同定购、下乡采购、设点直销等形式,在结对帮扶村建立农副产品供应基地;通过订单培训、定向培训、业务指导等形式,在结对帮扶村建立人力资源供应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