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551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人发〔2007〕114号)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水利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加强水利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州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551工程”)实施办法》(穗人发〔2006〕88号)的要求,现将《广州市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551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人事局
广州市水利局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广州市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551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
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按照《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63工程”)实施方案》和《广州市专业技术人才更新工程(“551工程”)实施办法》要求,为提高“十一五”时期我市水利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全面实施《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供人才支持,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不断开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新局面,提高专业技术干部素质,为实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市“十一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按照《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551工程”)实施办法》,计划“十一五”期间,每年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专项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培训1000人次,五年培训5000人次。全面落实我市“551”工程培训干部的战略任务,使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