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情况的通报
(豫建城〔2006〕162号)
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
为确保2006年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改革任务。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2006年11月30日,全省417家国有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中,有376家完成了改革工作,完成改革的比例达到90.17%。
按城市划分:有5个市已完成改革任务,即新乡市(100%)、平顶山市(100%)、鹤壁市(100%)、商丘市(100%)、济源市(100%)。有5个市进展较快,完成比例在90%以上,即濮阳市(94.45%)、周口市(93.94%)、洛阳市(93.33%)、信阳市(91.30%)、许昌市(90.00%)。有7个市完成比例在80%以上,漯河市(89.47%)、安阳市(86.36%)、驻马店(86.36%)、南阳市(83.87%)、焦作市(83.33%)、郑州市(81.08%)、开封市(80.00%)。完成比例在80%以下的有1个市,即三门峡市(79.17%)。
按城市排序,新乡市、平顶山市、鹤壁市、商丘市、济源市已完成改革任务,特对以上城市给予通报表扬。
三门峡市完成比例为79.17%,目前在全省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排序中处于末位。特给予通报批评。希望三门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加强对本市市政公用行业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按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改革任务。
按行业划分:全省市政管养行业完成比例100%、环卫(垃圾处理)行业完成比例100%,两个行业均提前完成了市政公用行业改革目标。燃气行业完成比例达到98.33%、公交行业完成比例达到96.77%、市政施工行业完成比例达到94.00%、供热行业完成90.00%、污水处理行业完成86.36%、供水行业完成75.83%。
按行业排序,目前供水行业完成比例低于80%,希望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供水行业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分类指导,拓宽改革思路,加快供水行业改革的步伐,确保供水行业改革目标的完成。
截至2006年11月30日,全省国有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中,有29家供水企业未完成改革工作:即郑州市:新密市自来水公司、巩义市自来水公司、新郑市城镇用水管理所、郑州市上街区自来水公司、中牟县自来水公司;开封市:开封市供水总公司、尉氏县自来水公司;安阳市:汤阴县自来水公司、林州市自来水公司、内黄县自来水公司;濮阳市:濮阳市自来水公司;焦作市:沁阳县自来水公司、武陟县自来水公司、温县自来水公司;许昌市:禹州市自来水公司、长葛市自来水公司;南阳市:新野县自来水公司、西峡县自来水公司、镇平县自来水公司、邓州市自来水公司;漯河市:漯河市自来水公司;三门峡市:三门峡市自来水公司、灵宝市自来水公司、卢氏县自来水公司、渑池县自来水公司;信阳市:新县自来水公司;驻马店市:泌阳县自来水公司、遂平县自来水公司、新蔡县自来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