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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2006年人事培训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深化公务员四类培训,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公务员四类培训,把培训目标、培训方法与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针对不同类别、不同职级公务员的能力标准以及个人的职业发展需要,改革公务员四类培训课程与内容,探索开展个性化、差别化的分级分类培训,提高公务员学习的积极性和培训的实效性。

  1.规范初任培训。重点抓好新录用公务员入门教育、公务员法、机关工作技巧、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和到贫困地区学习、体验生活等模块学习,强化集中第一课,进行公务员精神教育和公务员宣誓活动。通过培训,培养新录用公务员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敬业、奉献精神,尽快转换角色,适应机关工作要求。

  2.强化任职培训。要进一步拓展任职培训的内容与形式,加大公共行政管理专业理论和依法行政理论的系统学习,重点抓好培训内容系列化、模块化设置和教材建设,打造精品课程。继续与国内高校合作举办三期公共行政管理核心课程(公共管理理论、依法行政和城市公共危机管理专题)研修班;继续举办“1+1”国内国外相结合的公共行政管理课程学习班。着力提高晋升科、处级公务员依法行政和胜任新职务的能力。

  3.大力推进更新知识培训。实行指令性培训与自选培训相结合的运作机制,从2006年开始,将逐步推出以公共服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经济和依法行政等公共管理5门核心课程为主要内容的公务员“十一五”更新知识必修课,每年提供十门以上自选课程菜单供公务员选择学习。要进一步加强公务员更新知识课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广州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培训机构的资源优势,引入竞争机制,逐步形成课程项目开发机制。继续推进公务员英语学习,开展公务员英语角、英语沙龙活动,办好“2+1”百名英语人才培训项目;继续举办“广州公务员能力建设名家论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力,提高参与度;加快推进公务员“宽带网络与电子政务”培训,要求各区(县级市)和市直机关公务员须在2006年底前全部完成培训。

  4. 有效促进专门业务培训。协调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开展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并把各部门开展专门业务培训纳入积分制统一管理,实行网上申报备案,推动专门业务培训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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