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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2007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冬季防火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于山副市长为组长、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消防支队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大力开展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要成立相应的冬季防火组织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冬防工作。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冬季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制定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做到详细、周密、量化。

  (二)落实责任,确保实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细化到每个单位、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要通过检查,彻底摸清存在的火灾隐患底数,建立起火灾隐患信息库,逐项登记,分类建档。检查要认真负责、务求实效,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切忌走过场,确保工作实效。

  (三)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公安、消防、安监、工商、监察、文化、建设、旅游、规划、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配合,建立起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制度,形成消除火灾隐患的执法网络。各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各镇(街道)、村(居)委会、工商所、公安派出所等要全面掌握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状况,坚决消除工作死角。

  (四)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身心投入到冬防工作中。要抓住当前冬季防火工作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狠抓整治。冬防期间,市政府将成立督导组,赴各县(市)、区督导检查冬防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中如发现有对冬防工作不重视、不落实的,市政府将进行通报,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群死群伤或产生重大影响火灾的,市政府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及时反馈,畅通信息。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交流,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冬季防火阶段工作总结请分别于2007年11月25日、12月30日、2008年3月1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电话:0315-2533319 电子邮箱:zhubabi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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