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级、各部门要以“身怀爱民之心,身做和民之事”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关心支持“博爱一日捐”活动的开展,切实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活动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各县
(市)、区、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辖区、本单位和所属各单位的募捐活动,对募捐活动的各个环节做到精心组织,使每位干部职工认识到“博爱一日捐”活动的目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带头捐款,引导社会公益行为,为募捐活动健康开展创造条件。
(二)市、县(市、区)两级“博爱一日捐”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方案,统一调度,协调推进,加强督导,确保募捐活动取得实效。
(三)新闻宣传部门要紧紧围绕募捐活动主题,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优势,大力宣传现代公益理念,增强人们的社会责任感,激发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捐赠热情。各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对“博爱一日捐”活动给予重点跟踪报道,宣传爱心奉献的典型事例,褒扬募捐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提升爱心奉献行为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倡导社会新风尚,采取多种形式,为“博爱一日捐”活动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使这项利国利民的事业成为我市社会公益品牌和精神文明的新亮点。
(四)各级红十字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募捐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博爱一日捐”工作,尽快摸清本地各行业单位和人员底细,逐一进行宣传发动,做好接收捐款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红十字会要建立募捐专账,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捐款的管理、使用和发放工作。
(五)募捐活动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不向学生、困难企业职工及城镇低保对象募捐。积极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各界人士慷慨解囊,共襄善举。
(六)募捐活动随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捐赠单位和个人名录,提高捐赠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审计部门要对募捐活动和募捐款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
七、其他事宜
捐款接受单位:唐山市红十字会
地 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7号
开 户 行:农行建设南路支行
帐 号:50-753001040024769
联 系 电 话:0315-5916937
联 系 人: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