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的通知
(豫建住房〔2006〕59号)
各省辖市房地产管理局、扩权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
为发挥房屋权属登记的公示作用,保障房屋交易安全,维护房屋交易秩序,保护房屋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部制定了《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简称
《办法》)。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建立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制度。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是房地产业发展的一种重要信息,在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地要充分认识房屋权属登记的公示、公信作用,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当事人查阅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发挥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作用。
二、明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种类、条件、范围、程序和方式。对不同的信息,采取有区别的查询服务,既要方便查询人,又要防范风险。符合办法规定的查询申请,查询机构应及时提供查询服务。不能及时提供查询服务或无法提供查询的,应向查询人说明理由。
三、进一步推进房地产档案数字化建设。要结合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加大技术和设备投资力度,使房地产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尽可能以电子查询方式进行。同时应妥善保管房屋权属登记资料,及时更新对房屋权利记载的有关信息,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