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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我省县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的通报(豫建城[2006]173号)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我省县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的通报
(豫建城〔2006〕173号)


各省辖市、扩权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根据各市上报的资料,现将我省县(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公共供水污水处理费征收较好的县(市)有:滑县、栾川县、商城、汝南、宜阳。对以上县(市)提出通报表扬。
  二、自备井污水处理费征收较好的县(市)有:辉县、平舆、宝丰、原阳、汝州。对以上县(市)提出通报表扬。
  三、上报数据误差较大的有:虞城、宁陵、项城、淮阳、清丰。对以上县(市)提出通报批评。
  四、公共供水污水处理费征收差的县(市)有:虞城、睢县、渑池、淇县、汤阴。对以上县(市)提出通报批评。
  五、自备井污水处理费征收差的县(市)有:项城、灵宝、中牟、新郑、登封。对以上县(市)提出通报批评。
  各市、县(市)要认真贯彻省政府94号令,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对长期拖欠和拒交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切实加大污水处理费收费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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