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海洋1号”气垫船客票价格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海洋1号”气垫船客票价格的批复
(大价工字[2000]19号)


庄河市物价局、交通局:

  你局《关于“海洋1号”气垫船客票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大连市交通局、物价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地方水运企业客运票价计算办法》和调整市内部分航线客运票价的通知(大交航字[1994]97号)精神,经研究,同意“海洋1号”气垫船客票价格庄河至石城岛30元/人;庄河至大王家岛40元/人;石城岛至大王家岛10元/人。票价内含3%旅客保险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