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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海洋1号”气垫船客票价格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海洋1号”气垫船客票价格的批复
(大价工字[2000]19号)
庄河市物价局、交通局:
你局《关于“海洋1号”气垫船客票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大连市交通局、物价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地方水运企业客运票价计算办法》和调整市内部分航线客运票价的通知(大交航字[1994]97号)精神,经研究,同意“海洋1号”气垫船客票价格庄河至石城岛30元/人;庄河至大王家岛40元/人;石城岛至大王家岛10元/人。票价内含3%旅客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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