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社区服务业务:电子社区服务系统。
(十二)企业信用业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十三)信息安全保障:推广应用CA认证技术、引入数字签名技术、推广应用电子印章技术、引入防火墙技术、建立主动防范机制、异地容灾备份中心建设。
(十四)建立健全电子政务管理体系和运营机制:市级电子政务标准规范制订、电子政务管理体系与机构建设、电子政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与评价办法,电子政务培训基地。
六、政策及措施
㈠ 用网格技术打造数字茂名
我市在“十五”期间推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完成了信息网络管道、电子政务骨干光纤网络等信息化基础设施的统建工作,为“十一五”深入推动信息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网格”技术作为构筑在互联网上的一组新兴技术,它将高速互联网、高性能计算机、大型数据库、传感器、远程设备等融为一体,为科技人员和普通老百姓提供更多的资源、功能和交互服务。“十一五”期间,我市在推进信息化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网格技术,打造数字茂名。要以电子政务为重点推广应用网格技术,整合和管理分散在各部门的信息化资源,实现各个政府部门之间数据的无缝交换,消除“信息孤岛”,打破信息资源共享的瓶颈,利用网格技术的分布式的工作模式,实现在网络虚拟环境下协同办公,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增强为公众服务。
鼓励科研院校、企业、电信营运商参与各领域、各层面的信息化推广,提高学科研究、企业信息处理、娱乐等实现资源充分共享。
㈡ 完善信息化推进管理体制
为加快推进我市信息化建设,我市已设置市信息产业管理办公室,明确行政管理职能和工作职责。要进一步理顺我市信息化建设的管理体制,加强市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及专项信息化规划工作,充分调动一切有利因素,有统有分地推进全市信息化,加强对县(市、区)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和支持。
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切实执行国家、省标准,建立科学、系统、先进和开放的信息化建设标准化体系。重点做好信息技术实际应用和应用对象的标准规范工作,强化信息系统开发标准化、网络与接口标准化、信息流程标准化、软件工程标准化。建立词汇标准、文件处理及办公自动化标准、中文信息处理标准等。推广应用计算机网络协议标准、电子商务技术标准、信息安全技术标准、计算机设备标准等。
加强对信息工程的质量监督。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信息工程设计、施工方的资质审查工作,加强重大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工程质量监督体系。
壮大信息产业。政府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保证重点规划项目建设资金的落实。要制定税收、融资、土地使用、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招商引资,扶持一批具有先进信息技术产品的企业优先发展,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建立以产品为中心的信息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
㈢ 加快信息化发展环境建设
1、完善信息化政策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信息产业实行政府采购,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重大工程和重点应用系统,在同等性能价格比条件下,优先购买国产的装备、产品和服务。积极支持市内电子信息骨干企业的发展。涉及国家主权和经济安全的设备和软件,要采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产品。建立多元化、市场化、专业化的信息化风险投资机制。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协作,培育发展信息化中介服务组织和公益性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