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领,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1、填写一式二份《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2、交本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彩色照片三张(两张贴申请表,一张用于办证);
3、本人身份证或者暂住证的原件(审后退还)及复印件;
4、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原件(审后退还)及复印件,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知识(《财经法规》、《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书和会计技能(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合格证书的原件(审后退还)及复印件;
5、发证机关规定须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会计人员的注册,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1、填写一式三份《广东省会计人员注册登记表》;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办后退还)及复印件;
3、发证机关规定须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检,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1、填写一式二份《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表》;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办后退还)及复印件;
3、《广东省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合格证》的原件(审后退还)及复印件(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持证人员第一次年检时提交);
4、《广东省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合格证》的原件(审后退还)及复印件(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持证人员第二次年检时提交);
5、接受年检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证书的原件(审后退还)及复印件;
6、接受年检年度奖励或处分情况的证明材料(审后退还)及复印件;
7、接受年检年度申请人其他需说明的证明材料(审后退还)及复印件(包括学历、会计职称及专业技术资格变更等事项);
8、发证机关规定须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1、填写一式四份《广东省会计人员单位变更登记表》;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办后退还)及复印件;
3、发证机关规定须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领、注册、年检、变更办理的程序:
(一)申请人员将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领、注册、年检、变更等有关资料递交省属初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