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物价局关于老虎滩至大连港、星海湾至老虎滩近海观光旅游票价的批复
(大价工字[2000]5号)
大连虎滩海上游艇娱乐公司:
你公司《关于老虎滩至大连港、星海公园至老虎滩海上旅游观光航线游船票价的申请》收悉。根据大连市交通局、物价局《关于调整游览船票价的通知》(大交航字[1993]81号)确定的中准价和《关于游览船实行浮动票价的通知》(大价发[1995]50号)确定浮动幅度,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老虎滩至大连港、星海湾至老虎滩两航线往返票价60元/人,儿童减半,票价内含3%旅客保险费。 企业可根据经营情况上下浮动20%。
二、你公司应加强对近海观光服务项目的管理,在码头醒目位置设置乘客须知,在售票点设立明码标价牌,标明航线、航行时间、地点、票价、投诉电话等内容,以接受群众和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