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把信访矛盾预防和化解在当地
(二十三)提高基层预防和化解信访矛盾的能力。信访工作必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力求把矛盾纠纷预防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选好配强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改进基层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坚决防止滥用权力、作风粗暴,侵害群众权益而引发信访问题。乡镇(街道)要明确1名领导干部分管信访工作,设立群众来访接待室,安排专人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二十四)切实加强县(市、区)信访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县级是关键。县(市、区)委常委会和县(市、区)长办公会要定期专门研究信访工作,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提出工作措施。县(市、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处理信访难案件和信访突出问题。县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包案解决信访问题,深入一线指挥处置重大集访和群体性事件。对进京非正常上访较多或发生进京集访且造成较大影响的,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要找县(市、区)主要领导谈话,提出整改要求和指导意见。
(二十五)加强“四无”县、镇(办事处)创建工作。“四无”县(市、区)的标准,即全年无进京非正常访和重复访,无进京去省集体访,无历史遗留信访案件,无因信访问题引发的有影响事件;“四无”镇(办事处)的标准,即全年无进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无历史遗留信访案件,无因信访问题引发的有影响事件,无去省集访。要加强对“四无”县、镇(办事处)创建活动的领导、考核和奖惩。对考核分数列后5位的镇(办事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列为市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当年不得评为先进,信访工作落后局面没有改变的,不得提拔和调动。
八、按照“三宽”干部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
(二十六)明确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培养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干部的要求,加强信访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优良、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拥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社会管理能力的信访干部队伍。
(二十七)加大信访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在政治上培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信访干部,增强信访部门的生机和活力。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信访干部,要予以提拔重用;对长期从事信访工作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交流到其他部门工作,对在信访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委、政府要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