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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实施方案

  三、近期要做的几项工作
  1、开展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报纸、电视、劳动保障网站开辟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专栏,公布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相关内容,系列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广泛报道诚实守信的优秀企业, 剖析失信现象,揭示失信原因及危害,提高企业信用意识;发动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和参与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努力营造建设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浓厚氛围,促使企业守法经营,规范用工。
  2、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的评价。在今年劳动保障年审结束后(5月30日),组织开展年审企业2003年度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市局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将加大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开发区的工作力度,保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在诚信评价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开发区于7月15日前将评价结果报市局备案,由市局在劳动保障网站和新闻媒体上统一发布评价结果。
  3、根据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等级进行监管。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结束后,市及各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业务机构要根据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对企业实行分类服务、指导和管理,重点对诚信评价B级和C级的企业加强指导和管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诚信评价结果,对企业进行分类服务、重点监察,并分别建立重点监督目录和重点监察目录,依照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规定实施监察。
  4、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信息管理网络。为加大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力度,规范管理,市局争取在年内开发出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管理信息软件,建立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网络平台、企业信用数据库及查询系统。
  四、有关要求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部门多,建设周期长,需要建立有效的各种机制。为了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市局成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对全市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承办具体工作。各县、区、开发区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推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开展。
  2、夯实劳动保障基础工作。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劳动保障年审、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中,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档案管理。要通过各项工作,准确掌握各类企业的劳动保障管理情况,及时了解企业用工、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等基础数据,建立企业档案和企业劳动用工档案,逐步推行运用电子系统建立企业劳动保障管理基本情况的数据库。各劳动保障业务机构要加强依法行政,规范各项业务操作,建立企业劳动保障业务档案和数据库,为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以及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诚信等级提供可靠的依据。
  3、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取得成效。在劳动保障部门内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业务机构要加强信息沟通,在工作上要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对外部,要加强与工商、税务、技术监督、工会、妇联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建立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工作机制,确保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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