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做好指导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活动期间,要认真检查本辖区、本部门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和督促工作;同时按照市活动办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的统计上报(附件1)。
(三)企事业单位组织的活动
1.召开动员会。“安全生产月”的第一阶段,各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召开一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动员会,围绕“ 综合治理 保障平安”这一主题,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和部署工作。
2.做好宣传工作。活动期间,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各自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生活区显著位置,悬挂标语、横幅、安全宣传旗帜,在公共宣传栏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播放安全生产宣教片(所需读本、挂图、宣教片等宣传资料,可与市活动办联系订购),单位、车间、班组要出一期安全生产宣传专栏。
3.积极参加社区宣教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和支持社区“安全生产月”宣教工作,广泛发动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宣教的各项活动。
4.发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大力发动职工参加南宁市网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落实好本单位参赛人员;积极参加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评析、征集和研讨活动。
5.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十个一”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要普遍开展安全生产“十个一”活动,即: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看一次安全生产教育片; 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剖析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自查一起事故隐患;当一天安全检查员;写一篇安全生产心得体会;提一条改善安全生产的建议;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承诺签名活动。
6.大力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
7.做好“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附件2)。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要通过活动,大力倡导安全文化,为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做出积极的努力。
(二)丰富内容,不断创新活动形式。要全面总结前五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的基础上,探寻、把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规律、特点,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宣教形式,丰富宣教内容,力求使活动收到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