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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8.大力推动“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先进安全文化,发动各行各业组织开展“2007年度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年底表彰一批创建先进单位,树立一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优秀的青年岗位典型。具体由共青团南宁市委牵头负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各行业、领域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实施。

  (二)各县(区)、开发区活动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各县(区)、开发区6月10日在本辖区繁华地段、场所同时举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具体活动事项自定)。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学校)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围绕“综合治理 保障平安”这一主题,选择“五进”的具体方式。如举办社区安全生产知识专题讲座,在社区、集市、村庄或城镇人群密集的场所播放宣教片,摆放安全生产宣传彩画,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咨询活动等。

  3.做好活动的配合协调工作。一是广泛发动本辖区机关职工及企事业单位员工参加南宁市网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二是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报道;三是发动本辖区单位参加市里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评析、征集和研讨活动,完成本县(区)“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评析”的有关工作;四是配合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事故隐患的集中整治;五是组织本辖区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创建活动。

  4.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安全氛围。各县(区)、开发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安排,发动辖区各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在公共场所宣传橱窗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宣传标语,出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或板报,大造声势、营造氛围,同时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月”宣教品的征订组织工作。

  5.组织开展本县(区)、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县(区)、开发区要根据本辖区情况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查找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6.联系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重点发动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工商企业、社会服务(搬运、装卸)等行业企业,将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7.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一是针对本辖区安全防范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一次本辖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二是组织辖区高危行业企业开展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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