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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成立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钱学明  副市长

  副组长:罗大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南方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范卫东  市法制办公室主任

      张跃明  中共南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琦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先贵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沈向东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钱国华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永耀  共青团南宁市委副书记

      江国波  市国资委副主任

      梁 文  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王国丰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潘永钟  市教育局副局长

      蔡友清  市交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活动办),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陈先贵  (兼)

  副主任:贾立田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隆桂阳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规与科技科科长

      李 雁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韦文宁  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

      周 娟  市广播电视局宣传管理科科长

      熊 华  共青团南宁市委青工部副部长

  联系人:隆桂阳。联系电话:5512286,13507713936。

  市活动办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员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五、活动内容

  (一)市级组织的活动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动员。一是发布“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5月底前,南宁市人民政府在南宁电台、南宁电视台、《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和市政府信息网站发布活动通知,新闻记者采访相关人员。二是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6月1日开始,各县(区)、开发区在各城镇(社区)街道、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码头、机场、公路收费站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双条例》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发送手机短信等,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三是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活动期间,南宁电台、南宁电视台和《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围绕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组织制作播放、刊登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具体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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