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钱学明 副市长
副组长:罗大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南方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范卫东 市法制办公室主任
张跃明 中共南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琦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先贵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沈向东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钱国华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永耀 共青团南宁市委副书记
江国波 市国资委副主任
梁 文 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王国丰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潘永钟 市教育局副局长
蔡友清 市交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活动办),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陈先贵 (兼)
副主任:贾立田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隆桂阳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规与科技科科长
李 雁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韦文宁 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
周 娟 市广播电视局宣传管理科科长
熊 华 共青团南宁市委青工部副部长
联系人:隆桂阳。联系电话:5512286,13507713936。
市活动办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员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五、活动内容
(一)市级组织的活动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动员。一是发布“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5月底前,南宁市人民政府在南宁电台、南宁电视台、《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和市政府信息网站发布活动通知,新闻记者采访相关人员。二是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6月1日开始,各县(区)、开发区在各城镇(社区)街道、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码头、机场、公路收费站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宣传贯彻《
安全生产法》、
《双条例》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发送手机短信等,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三是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活动期间,南宁电台、南宁电视台和《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围绕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组织制作播放、刊登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具体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