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7〕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2007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八日
2007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精神,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将南宁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07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07〕23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落实年”和“攻坚年”总体部署,结合“创新年”活动,以宣传贯彻《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
《双条例》)为主线,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教活动,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着力强化各级干部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为推动我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举行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
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三、活动时间
2007年6月1日至30日(其中6月10日为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日)。
四、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