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努力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宣传工作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避险、防灾及自我保护能力。重点要对责任人、监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监测预警意识和能力。
(三)要落实好《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我市各项建设目前已进入快速发展期,为严防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好《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切实将《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贯穿于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始终。
附件:自治区党委常委 自治区副主席李金早在2007年全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自治区党委常委 自治区副主席李金早在2007年
全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4月16日)
同志们:
当前,我区正进入汛期。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旨在分析我区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和今年的汛情、雨情,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黄方方厅长、姚才副局长刚才通报了情况,提出了工作要求,现在,我讲三点意见。
一、2006 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本情况
去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因地制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立健全了地质灾害各项防治制度,大部分市、县完善了县、乡、村、屯四级防灾责任制,这些制度在去年汛期的风雨洗礼中经受了考验。去年入汛以后,我区受多次强台风袭击和西南暖湿气流的影响,先后出现了7 次持续性暴雨天气过程,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2041 起,造成72 人死亡,1 人失踪,112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9 亿元,这是我区从1995 年以来地质灾害发生较多的一年。面对灾情,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带领全区人民加强地质灾害巡查监测,落实群测群防网络,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快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居民搬迁和地质灾害点的工程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