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定损理赔。小麦、水稻、玉米定损比例计算统一以前3个正常年景统计部门统计的单产平均数为基准。农业保险理赔工作由保险公司牵头,会同农业灾害定损调解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受灾情况进行查勘定损,并统一标准、公开程序、阳光操作。定损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因灾理赔所需资金,政府与保险公司按7:3比例支出,原则上偿付次序依次为:当年保费收入、农业保险专项账户历年积累、政府大灾风险基金,由保险公司直接兑付给参保农户;因大灾,当年农业保险收不抵支,且历年积累的农业保险发展基金和政府大灾风险基金不足以支付赔款时,政府和保险公司超赔支付总额按照7:3的比例承担。
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步骤
全市农业保险试点的实施工作,原则上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建立工作网络。为推动全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成立了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市制订全市农业保险的实施方案;做好推进农业保险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和促进农业保险机制的完善;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农业保险基金实施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工办。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定期召开农业保险会办会议,分析情况,排查问题,研究对策。农业保险试点,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农经工作的副镇长作为具体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抓好落实;乡镇班子成员要分工联系到村,包干负责所联系村的农业保险工作;各镇农经服务中心要明确1-2名专职农业保险协办员,会同村会计负责农户投保核查、签单工作。
(二)搞好宣传发动。各级要全面开展农业保险宣传活动,通过会议、电视、报纸、广播、文艺演出以及张贴标语、入户发放宣传资料、设点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向全社会宣传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开办种类、缴费及赔偿标准、责任范围等,让广大农民了解、接受和主动参加农业保险。特别要运用本地、外地农业保险受益的典型实例,教育农民增强风险意识,自觉提高投保积极性。
(三)规范组织实施。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保险公司、相关部门完成保险实施细则、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的制定,搞好县(市)区、镇业务人员保险实务操作和相关农业知识的培训、保险所需单据印制发放。农业保险保费由镇、村统一组织收取,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负责登记、收费、开票、单证发放和汇总统计。不得强制参保,严禁变相增加农民负担,更不得组织“小分队”强行收取保险费。保险公司和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要分别建立单证领取使用登记薄。所收保费及时存入农业保险资金专户,专款专用,严格管理。财政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根据市、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实际承保情况提出书面申请,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拨入农业保险资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