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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关于建立和实施消防执法联动机制的意见

徐州市政府关于建立和实施消防执法联动机制的意见
(徐政发〔2007〕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徐州市消防条例》以及国发〔2006〕15号、苏政发〔2006〕105号、徐政发〔2006〕1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全市的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消防源头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产生,根据江苏省消防联席会议《建立完善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试点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并实施消防执法联动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

  一、明确指导思想,确立工作目标   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规范政府部门行政许可的消防安全前置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加快全市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为“全面奔小康,建设新徐州”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

  通过落实消防行政许可前置条件,积极预防和减少“三边”建筑等违法建筑工程,坚决杜绝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产生;通过落实消防联合执法机制,重点解决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娱乐场所监管、消防产品整治等方面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坚决预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通过建立公共消防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徐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徐州消防网》以及各行政职能部门信息网站的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共消防安全信息,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方责任   

  市政府成立市消防执法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规划、建设、房管、工商、文化、教育、民政、卫生、体育、交通、公安、安监、经贸、监察、消防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市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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