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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杭州庆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监理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杭州庆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监理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
(浙水建〔2007〕82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最近,我厅接到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关于请进一步调查核实杭州庆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涉嫌违规问题的函》(建管函〔2007〕16号)和杭州市萧山区西水东引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西水东引河道工程前期工程监理、施工存在问题情况的报告》,经我厅调查,杭州庆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北京奥腾博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属实。现将调查结果和有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经调查,杭州庆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允许非该单位注册监理人员陈某以该单位名义承接诸暨高湖南渠标准堤建设二期工程的监理业务,严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规定。同时,该单位在承担兰溪市金山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业务过程中,监理人员除不常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陈晓梅外,均不是该单位具有监理上岗资格人员,严重违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第3.1.2条第4款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厅决定责令杭州庆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改正,由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同时,责令其停业整顿,即日起对全部已承接的水利工程监理情况进行整改,请工程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落实。并提请水利部降低杭州庆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我厅决定责令监理工程师陈晓梅停止执业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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