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合肥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础管理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础管理工作的通知
(合社管办[2004]3号)


各街道(乡镇):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使退休人员在社区得到更好的管理服务,因此,在加快推进这项工作进度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充实社区管理服务的内容。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础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做好退休人员基础信息管理
  街道(乡镇)接收企业退休人员后,及时将企业移交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情况信息表》和《退休人员进入社区管理移交花名册》,以及《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报送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各一份,由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组织集中录入计算机,建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库。
  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库初步建立之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负责把有关信息拷贝给街道(乡镇),街道(乡镇)进行核对,反馈到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进行补充完善,再通过劳动保障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把信息库延伸到街道(乡镇)、社居委。街道(乡镇)、社居委要做好退休人员增减变动和有关情况变更的申报录入,并为退休人员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二、加强退休人员档案管理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设立专门的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室,配备专人管理。接收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后,要为每份档案编制一个流水号,退休人员姓名和编号要输入计算机,以便于查找查询。
  退休人员档案查阅使用遵照以下规定:涉及退休人员本人出国、入党、福利待遇及治丧,需要了解有关情况的,凭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有效介绍信,可以查阅档案;退休人员子女亲属入团、入党、升学、参军、参加工作,有关政审需要了解退休人员情况的,由街道(乡镇)党组织出具证明;退休人员不得查阅本人档案;退休人员亡故后,档案由街道(乡镇)继续保管。
  三、建立与退休人员的联系制度
  一是对进入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及时逐户登门走访。对其中高龄、特困、鳏寡、重病住院的特殊群体,要一一登记造册,重点加强联系。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