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

  (二)大力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为推进深圳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依据,解决新时期人口计生执法难的问题。要坚决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坚决查处和纠正有法不依、办事不公、作风粗暴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大力推进人口计生普法教育,提高公民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法律意识。严肃处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拒不缴纳的,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确保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三)健全人口计生信息化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市育龄妇女人口计生信息网络,努力实现与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在计划生育、人口变动、生育状况、婚姻登记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建立人口基本信息数据库,开发人口安全监测系统,提高我市人口宏观调控管理和人口发展趋势预测能力。
  (四)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要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工作来抓。围绕群众对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需要,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以保持和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为载体,以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技术创新和技术练兵。继续开展技术服务机构“星级”创建活动,按照环境优美、服务优质、技术优良、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标准,进一步加强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确保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到位。要突出计划生育工作的经常性、群众性、主动性,全面建设社区生育文化中心,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咨询、宣传、教育、培训等服务,真正把优质服务渗透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全过程。
  (五)构建人口计生立体宣传格局。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和社会各界要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努力营造有利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舆论氛围。各级党校、行政干部院校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理论纳入党员教育、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人口意识、国情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深入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提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理论水平,抓好与计划生育相关社会问题研究,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